12.15.2011

那你聽見了嗎?

網誌這回事,無非是讓全世界都聽到你心聲吧?

記得多年前愛上一個男孩,有一天他跟我說,他發現女友寫情信給一名男生,他女友解釋說,她只不過想將感受寫下來,就這樣,根本沒有寄出去的念頭,因此,我愛的這個男生原諒了他女友。這件事我直到今天仍印象猶深,一方面意識到他竟如此愛那女孩,另一方面也令我體會到原來「寫下來」對抒發感受是這麼重要的。

前陣子是有過這麼回事,我很愛的這個男孩竟然(直到現在)在facebook上加我到朋友名單上。電郵上出現的是" xxx wants to be friend" 。friend。我知道了,不用在這麼多年後還特地邀請我做你的朋友,我知道我們只能是朋友。這一趟,真是被重擊了。最近見面,我知道他極力想跟我和好,可是,不可能吧,算我執著。直到這麼多年的今天,每次看到他,我便深深感受到我(在人面前)是多麼的沒有價值。直到今天,我還是沒能夠成為一個完整的我,大家看到的我,還是一個70%的我。因為當天,我已經付出去了。在他面前,我看不起自己。

於是我懷疑自己了。我知道我還不能夠愛人。這麼多年來,我沒有愛過人。即使現在被愛著,我還未感到自己是100%,那就是,我不夠愛他吧?真的太明顯了。

今天心情一直在翻騰。
以為已經過去了,可是為什麼還要心跳加速?
為什麼你不愛我?
在我們身上的巧合太多了,多得不想再提起。
唯有因為愛,我才恨得起。